马和福

一九三六年六月,西征红军在豫旺堡区(今豫旺镇)创建回民自治政府。在豫旺南关清真寺当杂役的马和福,毅然投身革命,并经马青年,欧阳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召开,民众公选马和福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在区、县担任回民自治政府主席期间,他发动和带领群众积极筹粮筹款,支前支红,建立地方武装,迎接二、四方面军。为民族自由解放,巩固红色政权,支援三军会师做出卓越贡献。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中旬,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转移撤出同心地区,马和福率自治政府继续坚持斗争,一九三七年二月,马和福不幸被捕,马鸿逵亲自审讯,敌人的高官厚禄,严刑拷打都未能动摇他对党的忠诚和对争取民族解放的决心。敌人无计可施,下令押回同心枪决,一九三七年四月三日(农历二月二十二日)回族英雄,优秀共产党员马和福在同心城西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时年四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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