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

李硕勋(1903――1931),又名李陶,男,四川省庆符县(今高县)庆符镇人。中共早期革命活动家,忠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积极投身于反帝反军阀的爱国斗争中。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是四川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始人之一。1924年初,考入上海大学社会系学习。同年5月,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当选为第七届、第八届中华民国学生联合会总会会长,领导上海及全国的学生运动。1926年9月,任中共上海南市部委书记。10月,任中共武昌地委组织部长,后任湖北团省委书记。12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并率部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8月1日,李硕勋率领第二十五师参加南昌起义。1928年1月,从起义部队回到上海,留在中共江苏省委秘书处工作,后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同年,调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军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代理书记。1929年,先后担任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长、中共泸西区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1930年2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四军、第十五军和第十七军。1931年5月任粤赣边区红七军政委、中共两广省委军委书记。8月赴海南岛主持召开军事会议不幸被捕。9月5日,李硕勋在海口东校场壮烈牺牲,年仅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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